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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四十四章知足不辱

道德經 - 本文屬於一個選集。
§ : 本文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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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①?得與亡孰病②?甚愛必大費③;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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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多:重視、尊重。

②亡:失去、丟失。

③愛:吝惜,捨不得。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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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和生命比起來,哪一個更可親?生命和財貨比起來,哪一個更珍貴?得到名譽和喪失生命,哪一個更有害?過分熱衷名利就必定要付出更大的代價;過於積斂財富,必定招致更慘重的損失。知道滿足就不會受到屈辱,懂得適可而止就不會遇到危險,這樣才可以保持長久的安樂。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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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財貨和身體相比又算得了什麼呢,人應知足、知止,這樣才可以避免遇到危難。為了財貨放棄自身的價值和尊嚴,為了虛名不惜自賤其身,只會招致厭惡,所獲得的虛名和榮譽也必將全部散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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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點講兩個問題:一是教人珍視生命,不要把名利看得比生命還重。二是教人“知足”、“知止”,一切事物都要向相反方向轉化,這是自然的法則。只有知止、知足才能長久。

在老子看來,人的最高目標應該是追求健康長壽,而不是追逐名利。這是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殫精竭慮地去追求名利,就會危害自己的生命。追求物質財富和名利本身並沒有錯,錯就錯在過分追求而不知滿足,也就是慾望無止境,這是一切禍患產生的根源。因此,追求財富和名利要適可而止。

老子的哲學思想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各章節之間不可分割,它們一起構成了一個統一的整體,把其中任何一章孤立起來理解都是不合理的。本章和前面的第十三章就有着緊密的聯繫,這兩章都是為了説明人應該自重自愛的問題,所不同的是第十三章以寵辱榮患與人的生命作比較,而本章則是以名利和財富與人的生命作比較。

“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名譽與生命相比,哪一個更值得我們親近?財富與生命相比,究竟孰輕孰重?得到與失去相比,哪個害處更大?在這裏,老子向我們提出了幾個棘手但又必須面對的問題。把這幾個問題回答圓滿,並且把答案應用到實踐中去,做到身體力行,這確實是有難度的。這時,老子闡發了自己的觀點,即人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過於看重名利和財富。要知足常樂,不可無限制地去追求名利,否則就墮落成貪婪之人了。老子在這裏所闡發的“重生貴己”的觀點,並不是貪生怕死,而是建立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基礎上的“生”,這與“苟且偷生”有着本質的不同。所以,當人們面對名利和財富時,要珍惜自身的價值和尊嚴,不可自賤自輕。

“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甚愛”指的是過度地貪愛虛名和地位,這一行為必然會消耗大量的精力,付出慘重的代價。“多藏”指的是過度追求財物。在現實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惜出賣自己的靈魂,他們不僅違背道德規範,甚至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得到的財物與失去人格尊嚴相比,實在是得不償失。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這句話集中體現了老子的處世觀。我們常説物極必反,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發展極限.一旦超過這一限度,就會朝着自己的對立面轉化。比如,人們常説一句話:真理再向前跨出一小步就是謬誤。這話一點也不假,這是經過實踐論證而得出的結論。知足就會少一些恥辱,所以説知足是明智的;知道適可而止方能長盛不衰,所以適可而止是有大智慧的表現。

人生在這個世界上,其本身就是很多偶然因素的組合,我們為什麼是自己而不是別人?

正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有自己和別人的區別,而我們又害怕別人比我們強,所以才爭強好勝,有的人甚至不惜利用卑鄙無恥的手段來爭取財富和名利。在這個過程中,這些人出賣的是自己的人格,耗費的是自己的精力,換取的僅僅是一點可憐的虛榮心。以沉重的代價換取蝸角虛名、蠅頭微利,這是不值得的。

我們不否認利用聰慧的頭腦和勤勞的雙手來爭取財富和名譽是光榮的,但我們必須把握住一個度,要適可而止。只有這樣做了,才能既收穫名利,又能保持身體的健康。

王弼《道德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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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貪貨無厭,其身必少。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為病也?甚愛,不與物通;多藏,不與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眾,為物所病,故大費、厚亡也。

崇尚名節、好高騖遠,人必然會疏忽自己的身體。貪圖物質享受,身體必然受到損害。獲得很多利益而自身滅亡,哪個是真正給你造成損害的呢?對一個事物愛得太深切,就會忽視其他事物;儲藏收斂得太多,就沒有與其他事物分享、交流。要求的、想要的越多,攻擊你的人越多,因外物的牽累而受到損害,所以説是為之付出的更多,招致更慘重的損失。

蘇轍《老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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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身而後名,貴身而賤貨,猶未為忘我也。忘我者身不有,而況於名與貨乎?然貴以身為天下,非忘我不能。故使天下知名之不足親,貨之不足多,而後知貴身;知貴身,而後知忘我。

此老子之意也。不得者以亡為病,及其既得而患失,則病又有甚於亡者。惟齊有無,均得喪,而後無病也。愛甚則凡可以求之者,無所不為,能無費乎?藏之多則攻之者必眾,能無亡乎?

把自己的身看成最重要的,而看輕名譽和物質利益,仍然沒有達到忘我。忘我的人連身體都可有可無,何況名譽和物質利益呢?但是像看重自身一樣看重天下,不是忘我的人不能做到。所以讓天下知道名節是不足以留戀的,物質生活是不應當太豐富的,然後懂得重視自己的身體;知道重視自己的身體,然後才能忽略自己。

這就是老子的意思。得不到某事物的人覺得自己得不到很不好,等到得到了又怕失去,這種焦慮痛苦比沒有這東西還嚴重。只有讓每個人所擁有的都相同,得到和失去的都一樣,才能沒有這種焦慮痛苦。對於某事物愛得太深切,為了得到沒有什麼手段是不可以採用的,這樣能不付出代價嗎?儲藏收斂的東西越多,來搶奪這些東西的人也越多,這樣能不滅亡嗎?

【經典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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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虛名和財貨與生命相比哪個更加重要,想必任何人都會選擇生命。沒有生命再多的財貨也不會發生作用,再多的虛名又能帶來什麼好處呢?這麼簡單的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當真正面對財貨、名利之時大多數人又會陷入迷茫,被這些身外虛妄之物所引誘,而忘記安危,忘記自己的身體、生命。他們為了財貨放棄自身的價值和尊嚴,他們為了虛名不惜自賤其身。然而他們真的得到了名聲和財貨嗎?未必,違背了立身處世之道,這種行為只會招致所有人的厭惡,最終他們所獲得的虛名和榮譽也必將全部散去。

“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過分地愛惜名利必然會付出昂貴的代價;過分地積斂財富也必定會遭受嚴重的損失。聖人知道名利的虛妄,所以不會以寵辱害命,不會以得失傷身。很多人都希望建功立業、揚名四海,而真正的得道之人卻選擇效仿許由、巢父,歸隱於山林。財貨是身外之物,聖人不貴難得之貨,美玉在他們眼裏和頑石又有什麼區別呢?因此,得到不以之喜,失去不以之憂。《呂氏春秋》記載,一個楚國人丟了一張弓,但他卻不肯去尋找,別人問他,他説道:“楚國人丟了的,肯定被楚國人撿到了,何必去找?”孔子聽到了這事,説道:“去掉‘楚國’兩個字更好。”老子聽到了這事,説道:“倘然去掉‘人’字就更好了!”可見,在老子心中,得與失都毫不重要。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知足則不爭,不爭則不辱;知止則早退,早退則不衰。所以處下者身安,居後者不損。范蠡遠遁而全身,文種不退而亡命;張良歸隱而保全,韓信貪位而喪生;霍光家族驕奢而滅族,張安世家族則慎儉而興盛……他們遇到的都是同樣的君主,但有人知止、知退,故能長存不敗;有人則不知止、不知退最後反而身死家破。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所言的輕名利、遠慾望,並非是完全不接近這些。老子並不是一個極端遁世的人,他不反對人的基本需求,只是希望世人在聲名利祿之前不要迷失了自己,知道知足常樂、知止不衰之道。

【哲理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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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是秦末漢初劉邦身邊的重要謀士,為劉邦統一天下建立了極大的功勳。漢朝建立後功臣宿將獲罪者多,善終者少,但張良淡泊名利,及時隱退,不僅全身而退,其子孫也數代封侯。

張良出身於韓國貴族之家,他的祖上三代相韓。秦國滅韓統一天下後,張良圖謀恢復韓國,他結交刺客,在博浪沙狙擊秦始皇的車架,但行刺失敗,被迫逃亡。他逃亡至下邳之時,偶遇一位名黃石公的隱士,被授予《太公兵法》。

在秦末農民起義中,張良率部投奔劉邦。當時劉邦勢力並不突出,但張良發現他是一個心胸廣闊、不拘小節的人,一定能在亂世中崛起。張良曾遊説項梁立韓國貴族韓成為韓王,他擔任韓申徒。以韓申徒之職率軍協助平定關中;鴻門宴上正是張良的計謀幫助劉邦脱離險境。後韓王成被項羽殺害,張良復歸劉邦,成為其最重要的謀士。他向劉邦提出很多重要計策,如不立六國後代,聯合英布、彭越,重用韓信等,又主張追擊項羽,徹底殲滅楚軍,使劉邦能完全統一天下。

漢朝建立後,劉邦大封功臣,此時人人都期望得到豐厚的賞賜和上等的封地,唯獨張良淡泊名利。劉邦曾令張良自擇齊國三萬户為食邑,張良辭讓,謙請封開始與劉邦相遇的留地(今江蘇沛縣),劉邦同意了,故張良也被稱為留侯。張良辭封的理由是:他在韓國滅亡後已經淪為布衣,布衣得封萬户、位列侯,應該滿足。看到漢朝政權日益鞏固,國家大事有人籌劃,自己“為韓報仇強秦”的政治目的和“封萬户、位列侯”的個人目標亦已達到,一生的夙願基本滿足。

作為一個出色的謀略家,張良深知“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的哲理,他曉得利物而不居,功成而身退才是世間大道。於是自請告退,摒棄人間萬事,專心修道養精,崇信黃老之學,靜居行氣,欲輕身成仙。但呂后感德張良,勸他毋自苦,張良最後還是沒有聽從呂后的勸告,仍就遠離人間煙火。司馬光曾在《資治通鑑》中這樣説:“以子房之明辯達理,足以知神仙之為虛詭矣;然其欲從赤松子遊者,其智可知也。夫功名之際,人臣之所難處。如高帝所稱者,三傑而已。淮陰誅夷,蕭何繫獄,非以履盛滿而不止耶!故子房託於神仙,遺棄人間,等功名於外物,置榮利而不顧,所謂明哲保身者,子房有焉。”即:以張良的智謀,肯定知道求仙成神的事是虛妄無功的,但他堅持這麼做,遠離權力之爭,正是他智慧的表現。劉邦稱讚的漢初三傑,韓信被殺,蕭何也曾入獄,只有張良安身無事,就是因為他懂得人生不可太過完滿,知道功名利祿這些身外之物不值得汲汲而求。

在亂世之中建功立業很難得,但能在建功之後懂得全身之道即“不爭”,則更加可貴。與張良同時代的韓信、彭越、英布都是一時之豪傑,但就是不懂這個道理。身居高位而不退,最後身首異處,只留下一聲聲後人的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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